對中華民國政府來說,爸爸的身分證明從身份證+印章,變成了一張薄薄的死亡證明...
原本妥善保管的各式印章,全都再也無用武之地了。
那是一股纏繞在心底深層的哀傷...
從接到通知趕到醫院後,我看到的爸爸已經是臉色灰敗的模樣,
僅靠著呼吸器維持著我不太能認同的生命跡象...
確認家屬到齊後、我們的禮儀師也趕到現場,整層樓的病床都拉上布簾,
父親正式離開我們,也從這一刻開始,繁瑣複雜的繼承作業就此展開....
剛好時間上可以配合,因父親過世所需要處理的所有繼承事務,就全部自己來處理,
就當作是為父親好好整理他走完這一趟人生旅程所遺留下來的事物~
或許是保守的個性、或許是傳統的習俗,也或許是這一切發生的太突然,
我們完全無從知道父親生前所有的財務狀況及父親對於自己身後事的想法,
所以在處理上,就需要多花一點時間去把相關資料都找出來,
如果是政府機關(像是國稅局、稅捐處、戶政事務所、地政司..等,)只要亮出父親的死亡證明,
所有資料都可順利取得,或許這也稱得上算是便民的流程吧;
但是有些銀行可就不這樣方便了,在四處蒐集尋找的過程中,
體認到每個人對於自己的生死或許就該更坦然的去面對,這樣或許能弭平一些在世者的遺憾與不安~
父親往生後要離開醫院時,禮儀師特別提醒我們死亡證明要多辦幾張,
以免到時後不夠用還要再跑回醫院補辦~
所以我們一口氣辦了15張,全部繼承流程處理完後,竟然一張都不剩,
在辦印鑑證明、除戶謄本時,就因為沒多辦幾份,結果硬是多跑了好幾趟戶政事務所,
這該說是經驗談嗎?! @@~
歷時半各月的處理流程,很多要注意的小地方、要碎嘴的小細節,突然就越寫長了...
先來「房屋繼承篇」吧,這是我在處理所有遺產繼承作業中,
最後辦的一件,也是我辦的最不爽的一件啊~
房屋繼承過戶
需要先準備的文件如下:
‧遺產稅申報書
別忘記去國稅局申報完畢後,
要記得拿著國稅局給的申報書去稅捐處查詢是否有欠繳的土地稅及房屋稅,
確認無欠繳紀錄後,稅務員會在遺產申報書上蓋上"無欠繳紀錄"的印章,
這樣才能拿這份遺產申報書去申辦房屋繼承業務
‧遺產分割協議書
法律上規定,配偶及全部子女都是法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所以如果所有繼承人對於遺產的分配有其他意見,就必須有這張遺產分割協議書!
如果不用分割協議書,不繼承房屋的繼承人就得要去法院公證拋棄繼承...
建議還是用分割協議書就好,動產及不動產都可以用這張來處理,
絕對比拋棄繼承方便許多! 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就另當別論喔!
在辦房屋繼承的時候,最討厭的就是要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貼上房屋總值固定比例的印花...
想當然爾~印花就是要繳稅;所以除了房屋稅、土地稅、遺產稅外,
若是要把房子給某位繼承人時,你還得要繳印花稅...
這還不是最討厭的!! 房屋總值的固定比例,誰會知道那是多少錢...
等地政事務所的人拿著權狀幫你算好要買多少印花後,
嘿~請你移駕去附近郵局買,地政事務所可沒有賣這種東西唷!!
#$^&^@!..這就是我超級不理解的地方,竟然地政事務所都可以收規費收的那樣高興,
可見有收款的機制存在咩,代賣印花提供便利服務是會怎樣?!
就一定得要我們申辦的人到處跑來跑去...好一個便民的流程呀!!
‧除戶戶籍謄本及所有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這兩份文件真是非常重要,絕對建議再跑流程前先算好份數一次申請好,
不然到時候又要東奔西跑的沒完沒了。
而且還有一個東西也超級重要,那就是印鑑證明....
如果繼承人有一位以上,那千萬要記得辦這個東西,
凡是要進行分割繼承的作業時,幾乎都會要用到這張可以代表身份的証明紙,
最好是所有繼承人一次全部到戶政事務所把這個辦好,
現在每個人手上應該或多或少都有2顆以上的印鑑,
所以建議一次辦最好就申請兩張以上,一張留底讓自己知道是用哪顆印章做證明,
剩下的就可以用來應付繼承業務所需,漏辦的話,還得要跑回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縣政府的聯合服務中心是沒有辦法提供申辦印鑑證明的服務~
本來想說都是我自己在跑這樣流程,我本人都在應該就不用印鑑證明來證明我身份...
結果我還真是錯了~ (這件事我真的覺得莫名奇妙.....)
就算我本人拿著身份證、印章,我還是無法證明我就是本人,還得去查驗身分,
好險我那天在戶政事務所福至心靈,自己就幫自己辦了一張印鑑證明,
本來想應該不會用到就用來留底吧,沒想到那張紙絕對比我本人還夠力.......
‧土地登記申請書
我的習慣都是先在網路上Download所有待辦的申請書,
在家裡填寫完資料及準備好相關文件,把不暸的地方貼上便利貼後才出發到相關單位去辦理。
現在在網站上抓申請書時,比較貼心的地方政府都會附上申請書範例讓民眾參考,
所以幾乎不會有太大的問題,起碼我是覺得這樣比較方便而且應該會比較省時,
畢竟要填的資料絕對不是你平常常寫的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等,已經很熟悉的東西,
在人來人往的地方,你抓著所有重要文件及所有證件填寫資料,實在是不那樣方便,
所以,絕對建議先去抓申請書檔案填寫好後再出發,
反正萬一寫錯了,身上絕對會有帶印章咩,在現場立刻改就好嚕~
上述資料整理好後,記得帶上「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就可以往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出發,
他們收件時,現場要繳交規費,資料無誤後大約3~4個工作天就會通知你可以去領新的權狀,
新權狀到手後,就代表著房屋已順利完成繼承作業!
碎碎念時間到了..
辦這件事讓我遇到了所有作業中最為不爽快的一個地方-板橋地政事務所;
我可以理解現在幾乎所有公家機關都很努力往提升服務品質的方向前進,
但服務品質的提升絕對是全方位、每一個環節都要考慮到,
人一進戶政事務所,問明來意後先讓第一線的服務人員協助審核資料,
嗯~這感覺不錯,同時也可以趁這時候詢問一些不暸的事情!
但是你們要努力服務民眾,也得要先消化掉已經坐在位置上的人啊,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工作人員有所有接客數的壓力,
我才剛坐下、正把手上資料都攤開來後,這位服務人員又很勤快的去接待下一位民眾
桌上攤的是我們家全戶的身分證明文件、權狀..等重要資料時,
又一個人也把他家資料都攤出來...
這服務人員看來太高估自己的服務能量,又接起了服務電話繼續服務進線民眾,
這不知道是誰訓練的服務模式,十分之糟糕,
每個來辦事的民眾都急於迫切的要解決自身的問題,
服務人員沒有依序處理的能力與規劃,每個進來的民眾都圍在服務台前,
也都沒得到該有的服務能量....
這樣的服務品質,比以往的晚娘臉孔愛理不理的服務品質沒差多少,
只是不同的呈現方式罷了!
留言列表